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目录(第一批)药品的持续、稳定供应,满足医院的用药需求,经深圳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审议,现对以下不能保证持续供应的成交品种拟新增1家供应生产企业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7年12月21日-12月26日
二、申投诉途径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深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申投诉意见表》(附件1),以PDF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公立医院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逾期将不予处理。
邮箱:quanyaowang@126.com。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1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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