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肇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目录药品的持续、稳定供应,满足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经深圳市卫计委组织专家审议及肇庆卫计局确认,现将第一批目录中不能保证持续供应的品种拟新增1家供应生产企业的情况(详见附件1)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18年8月7日-8月9日
二、申投诉途径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肇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申投诉意见表》(附件2),以PDF文件格式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团采购组织,逾期将不予处理。
邮箱:quanyaowang@126.com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18年8月7日
附件1:《肇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第一批目录新增生产企业明细》
附件2:《肇庆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申投诉意见表》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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