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国家、广东省(含省际联盟)带量采购项目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就未在规定时间内确立配送关系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补充选配送工作进行统一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广东省内各地市交易系统中已选配送企业数量为“0”的国家、广东省(含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药品。
二、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
操作时间:每月第一个工作日9:00至第三个工作日17:30。
请生产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关系管理-卖方补充配送”界面自主选择2-3家药品配送企业。
三、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
操作时间:每月第四个工作日9:00至第五个工作日17:30。
请配送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各地市交易系统“配送关系管理-卖方补充配送明细”界面完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关系的确认工作,对于超范围经营品种不得确认。
四、补充选配送要求
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对配送药品的配送服务承担主体责任,请各相关企业自主完成配送关系确立工作,否则将会影响医疗机构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任务量的执行。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所有时间安排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将不再另行发布相关通知。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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