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工作部署,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已完成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的基本信息审核工作,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17:00
二、查看方式
1.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完成申报产品基本信息审核工作后,将分为四个批次开展后续的审核工作。申报产品基本信息的审核结果及批次划分情况详见附件。
2.请相关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采购平台”系统,点击“限价挂网管理”下的“项目进度跟踪”,进入“限价挂网药品采购”项目,点击“信息审核”下的相应批次(批次划分详见附件),于“产品基本信息公示”一栏查看申报产品基本信息的审核情况。
三、注意事项
1.公示期间,信息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如涉及信息完善的,请根据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相关信息(点击公示页面的“修改”按钮进行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核),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2.公示期间接受相关单位申(投)诉,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属于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可于系统内点击“申诉”或“投诉”进行申(投)诉;非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单位可填写《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申投诉意见表》(申诉事项统一填写为“关于公示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基本信息审核结果的申诉”),并将此表电子版(word格式)随同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quanyaowang@126.com)反馈至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进行申(投)诉时如有附件,请附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投)诉证明材料。
3.待审核结果公布后,审核通过的药品方可进入本项目的下一环节,如因报名信息不符合要求而审核不通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附件:限价挂网采购申报产品基本信息审核结果及批次划分情况.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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