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1〕7号)、《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药品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拟对部分一年无交易药品暂停挂网,现将相关药品予以公示。
一、暂停挂网药品范围
挂网满一年且2022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0日无采购订单或有采购订单但发货数量为“0”的限价挂网药品,急抢救药品、罕见病药品除外,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6月1日17:00
三、申(投)诉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可通过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中心-申投诉管理-企业申诉/企业投诉”模块反馈(“标题”统一填写为“关于公示一年无交易药品暂停挂网的通知(20230526)的申(投)诉”),申(投)诉证明材料请加盖单位公章。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附件:一年无交易药品暂停挂网公示清单(20230526).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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