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完善药品和耗材挂网规则强化价格监测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44号)、《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1〕7号)和《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药品动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开展本期挂网药品价格联动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平台价格联动范围
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本期采集需进行价格联动的挂网药品,详见附件。
二、操作时间
2023年7月27日至8月2日17:00。
三、操作方式
请相关企业登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进入会员中心,在“我的上架药品-平台价格联动”模块进行平台价格联动的操作(批次编号:2023072701)。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官网-服务指南-相关下载-《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药品价格联动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
四、价格自查
不在此次平台价格联动范围的挂网药品请企业开展价格自查,如有新的全国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最低交易价格(含实际采购价、中标/挂网价等)低于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现挂网价格的,须自主申报调整挂网价格。
申报路径:进入会员中心,在“我的上架药品-企业自主申报”模块,申报对应挂网药品的调整后供医院价格,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
五、特别提醒
根据《实施细则》,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价格联动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时、未如实申报价格),一经发现将予以暂停挂网处理。
六、联系方式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业务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7日
附件: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价格联动药品清单(20230727).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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