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常态化开展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与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供等药品增补挂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已在招采子系统完成药品信息维护工作且在产品基础库通过复核并处于启用状态,同时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中心-会员信息维护”中已签署《承诺函》,未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的以下药品:
(一)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中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
(二)集采中选/备供等药品:正在执行的国家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备供/第二备供药品、广东省集中带量采购(含省际联盟)中选/备选/入围药品。
不属于以上范围的药品请按《关于开展深圳药品交易平台药品挂网采购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招采子系统中申报挂网,通过本通知方式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企业可通过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会员中心-申投诉管理-企业申诉”模块进行增补挂网申报(“标题”统一填写为“关于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与集采中选/备供等药品增补挂网的申请”)。同规格药品选择一个临床常用的可供应包装进行申报,该包装将作为实际供应包装。
三、申报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可常态化进行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与集采中选/备供等药品增补挂网申报,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每月定时受理企业提交的增补挂网申请,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申报要求
(一)国家医保谈判相关药品
1.价格申报要求
(1)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与其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价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和全国最低价两者低值。
全国最低价即正在执行的(含已产生结果待执行的)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全国省级药品采购平台最低交易价。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交易价格包括各省平台实际采购价、中标(挂网)价等,集中带量采购价格除外。其中,广东省最低交易价格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广州药品集团采购平台和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三者之间的低值。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规格但不同包装规格的药品,须填报该药品不同包装规格(含未在省内三平台报名的包装规格)中最小制剂单位的最低价格。
(2)竞价药品:无论是否参与竞价,鼓励按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的价格挂网;竞价药品的挂网价不得高于参与医保目录准入竞价时的报价(如有)与全国最低价两者低值。
(3)同生产企业,同通用名药品挂网价须符合药品差比价规则。
(4)原则上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挂网价不高于原研药和参比制剂挂网价;未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挂网价不高于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挂网价。如所申报的挂网价不符合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将在价格信息公示期间发起价格调平,请各企业届时留意价格审核意见。
2.材料要求
申报时请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增补挂网申请表》(详见附件)以及全国最低挂网价格截图(如有),并同时上传电子版申请表(word格式)。
(二)集采中选/备供等药品
1.价格要求
集采中选/备供等药品应按照对应批次的中选、备供、备选、入围价格挂网。
2.材料要求
申报时请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增补挂网申请表》(详见附件),并同时上传电子版申请表(word格式)。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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