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注射剂药品挂网行为,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要求,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深圳平台)现将注射剂资质信息维护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一)深圳平台挂网的注射剂药品(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注射剂,含水针、粉针、输液等各类注射剂,下同)中尚无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见附件1)。
(二)深圳平台挂网的注射剂药品中已有单支/瓶/袋的国家医保编码,但尚未在广东省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维护产品资质信息的产品(见附件2)。
(三)深圳平台挂网的注射剂药品中已有单支/瓶/袋的国家医保编码,且已在子系统维护信息的产品(见附件3)。
上述产品不包括全国集中采购广东中选/备供/非主供非备供产品、广东省级集中采购中选/备选/入围产品、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
二、时间要求
即日起至2024年8月12日。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尚无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的注射剂药品,请医药企业尽快登录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单支/瓶/袋医保编码,并及时在子系统维护产品资质信息。
(二)对于已有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但尚未在子系统维护的注射剂药品,请医药企业及时登录子系统,新增维护单支/瓶/袋产品资质信息(操作指引详见附件4),并确保产品审核状态为“生效中”。
(三)对于已有单支/瓶/袋的国家医保编码,且已在子系统维护信息的产品,相关企业可自行核对附件信息,如有异议,请于8月12日24时前登录深圳平台,通过“会员中心-申投诉管理-企业申诉”模块进行反馈(标题统一填写为“关于做好注射剂药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的申诉”)。
四、其他要求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注射剂药品资质信息维护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信息维护,并对维护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未按要求完成相关产品资质信息维护的,将在注射剂产品相关调整工作结束后予以暂停挂网。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
附件1:深圳平台挂网药品中尚无单支瓶袋国家医保编码的注射剂产品.xlsx
附件2:深圳平台挂网药品中尚未在子系统维护单支瓶袋的注射剂产品.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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