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和省药品价格治理有关要求,根据《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办法》(深医保规〔2021〕7号)和《深圳药品交易平台挂网药品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拟对部分挂网药品进行价格联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价格信息
附件所列药品广东省挂网价格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格,请相关生产企业对全国最低挂网价格进行确认。
二、价格确认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4月6日17:30。
三、操作路径
请各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省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价格管理-药品价格确认-开展省内挂网药品联动全国最低挂网价格确认的工作”进行确认。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如同意拟调整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的,请点击“同意”,不同意的请点击“拒绝”。如对相关价格有异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点击“拒绝”并提供全国最低挂网价格的证明材料,将逐页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诉材料上传至附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价格的药品,省内三平台将对相关药品的挂网价格进行统一调整;企业拒绝确认价格且申诉不予采纳的药品,以及企业逾期未操作的药品,将予以暂停交易。
(三)相关暂停交易的产品后续如需恢复交易的,请企业按药品挂网流程重新申请。
(四)企业须对自身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因填报信息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与深圳药品交易平台相关药品如有疑问可联系平台客服:
(一)深圳药品交易平台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400-6086-111(工作日:8:30-12:00 13:30-18:00)。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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