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全业务上线新招采子系统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60号)相关要求,在深圳药品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深圳平台)挂网交易的生产企业须及时到招采子系统维护相关药品资质信息,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截至2023年12月14日,深圳平台已挂网且在招采子系统已维护资质信息,但未通过审核的药品(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1.请相关企业于2023年12月30日前到招采子系统维护相关药品资质信息并确保资质信息通过审核且处于启用状态。
2.在招采子系统资质信息已通过审核但国家医保药品代码与深圳平台不一致的,请通过“深圳平台-会员中心-申投诉管理-企业申诉”模块反馈正确的药品信息(申诉标题“关于招采子系统药品ID的反馈”,申诉内容须同时提供招采子系统的药品ID、国家医保药品代码和对应的深圳平台药品编码,列为表格形式,并上传此表电子版(excel/word格式))。
3.需将深圳平台供应包装变更成招采子系统资质信息已通过审核的其他包装规格的,可在深圳平台申请信息变更(具体操作详见“官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挂网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药品信息变更办事指南》”)。
三、特别提醒
后续深圳平台将比对附件中药品在深圳平台与招采子系统的资质信息,对于仍未在招采子系统维护或资质信息未通过审核的挂网药品,将予以暂停挂网,待维护并通过审核后方可重新挂网。
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招采子系统的资质信息维护工作,及时进行维护并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如因未按要求进行操作,给后续药品采购交易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及法律风险的,由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深圳市全药网药业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截至12月14日在招采子系统资质信息未通过审核的挂网药品清单.xlsx
政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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